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5期)。

其中,佳木斯市汤原县鑫中龙原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酱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泉米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1年4月20日,350ml/袋,宝泉+图形商标),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0.11 g/100mL,标准值为≥0.50 g/100mL。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 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据其官网信息,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酱业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优质大豆酱、优质酱油及其系列产品的大型豆制品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

宝泉酱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黑龙江省宝泉岭食品公司),是60余年专业酿造经验的龙江老字号企业,著名表演艺术家濮存昕为公司大豆酱系列产品的形象代言人。

公司被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认定为农垦质量追溯产品,黑龙江省著名商标、黑龙江省名牌产品、黑龙江省龙江特产食品、黑龙江省食品工业50强企业、黑龙江省调味品工业龙头企业、黑龙江省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农垦总局“环保六进”先进企业、黑龙江省龙江老字号企业。

第三方数据显示,宝泉酱业2020年因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行政处罚过。

双鸭山市友谊县和盛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苏打水(生产日期:2021年4月19日,350ml/瓶,沾别拉+图形),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228 mg/L,标准值为≤0.01 mg/L。

经查,此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显示,黑龙江凯玛特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苏打水(生产日期:2020年5月3日,规格:350ml/瓶,商标:沾别拉+图形),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390 mg/L,标准值为≤0.01 mg/L。

2020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0年第32期)显示,标称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亚琦饮用天然苏打水(规格:400ml/瓶,生产日期2020/4/15),溴酸盐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44mg/L,标准值为≤0.01mg/L。

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经臭氧消毒时,可产生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应小于等于0.01 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臭氧杀菌工艺控制不当导致。